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文件要求,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基本要求》,学校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的人才培养方案,专科参照执行,规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一门课并且通过考核,修满规定2个学分方可毕业。
公共艺术课程设置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八门规定课程。也可以是作品赏析类,如《交响音乐赏析》、《民间艺术赏析》等;艺术史论类,如《中国音乐简史》、《外国美术简史》等;艺术批评类,如《当代影视评论》、《现代艺术评论》等;艺术实践类,如《合唱艺术》、《DV制作》等。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教育资源优势及教师的特长和研究成果,也开设如《陶艺》、《摄影基础》、《影视广告鉴赏》、《建筑艺术欣赏》、《中外园林艺术赏析》、《中外音乐名作赏析》等相关课程。
公共艺术课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程,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学生感受美、鉴赏美的能力,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的价值观,将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渗透于公共艺术教育的全过程,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培养学生深厚的民族情感,强化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