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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南区创新创业大讲堂借用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10日 23:26  点击:[]

河南工程学院南区创新创业大讲堂(以下简称大讲堂)是学校教学、演出和举办重要活动的场所,为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创新创业大讲堂使用范围

创新创业大讲堂主要用于实践教学活动、舞台艺术实践演出,学校举办专场讲座、音乐会等相关活动,不得作为普通教室使用,只接受校内各单位、各部门的使用申请。

二、创新创业大讲堂管理职责

(一)大讲堂的使用管理由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具体负责。

大讲堂的使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音乐厅使用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借用或使用。

(二)大讲堂借用手续

1.校内各单位需要使用大讲堂举办活动,须安排专任教师或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活动负责人,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使用承诺书,并由使用单位(院、系、教学部、行政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200人以上应报保卫部备案。使用须提前5天申请,将填写签字盖章完整的申请表和创新创业大讲堂使用承诺书交至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南区8号楼109),否则不予接收审批。

2.音乐相关专业舞台实践演出活动,须经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确认后,提交至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安排使用。

3.除学校重大活动之外,非教学活动如与教学实践活动时间冲突,应优先保障教学活动使用。

4.为保障设备稳定性,彩排及使用舞台灯光设备,使用时间不能连续超过三个小时,彩排时段9:00-12:00和14:00-17:00两个时段二选一。如确有特殊时段彩排需求,请另将节目单及情况说明发邮件至公共艺术教育中心部门邮箱ygyggysjyzx@163.com。

5.活动临时改期(取消),须于使用前两个工作日告知管理单位。

三、大讲堂使用要求

使用单位活动负责人应全程在场履行职责,负责管理本单位工作人员,并配合做好爱护环境卫生防护措施。活动负责人为使用期间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要对进入大讲堂的工作人员及观众进行安全宣传,加强安全防患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环境卫生要求

1.为保护大讲堂内建筑环境及公共设施不受损害,大讲堂需要严格保持相对温湿度环境,严禁携带水、饮料和食物等进入大讲堂,全场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桌椅、墙壁等处涂写刻画、踩踏桌椅等行为。

2.除大讲堂指定位置,场内其他位置不得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使用胶纸(双面海绵胶、透明胶等)粘贴或用铁钉、大头针打孔张挂物品。

3.使用结束后应由活动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场内环境整理和设施恢复工作,并经过管理员验收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场。

(二)安全管理要求

1.大讲堂的座位共550席,为确保消防安全,使用单位应至少安排2名志愿者安全员,严格控制场内人数,严禁拥堵安全疏散通道,未经管理单位确认禁止私自加座。

2.使用单位要遵守学校有关资产设备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安全用电规范,不得擅自动用厅内各类设备器材。

(三)大讲堂内不得进行与申请主题不相符的活动,严禁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政策法规、学校规章、邪教迷信、低趣恶俗、商业广告等言行信息。

(四)疫情防控期间,大讲堂的使用须严格遵循河南工程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

四、违规处理措施

大讲堂使用期间发生违反以上借用和使用要求的行为(现象),管理员(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个人和相关单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发生场地和器材设备损坏的,按照学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损坏程度要求责任人(单位)给予相应赔偿。

1.违规个人

(1)现场劝离大讲堂。

(2)向所在单位通报。

(3)禁止以后再次进入大讲堂。

(4)请安全保卫部门协助处理。

2.违规单位

(1)限制借用次数。

(2)限制使用场次。

(3)取消借用(使用)资格。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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