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公共艺术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实落细,增强全体教师的团队意识和纪律观念,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发挥公共艺术教育在全校美育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依照学校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教师例会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例会是中心组织教师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各项工作部署、业务学习探讨、师德师风建设、专项工作商议、总结经验、计划安排工作的主要途径,目的在于统一思想,提高工作效率。
二、中心全体例会每学期第一周、第五周、第九周、第十三周、第十七周星期三上午10点举行,地点暂定在艺术设计学院会议室,如遇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
2、 中心有关领导对上一阶段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安排下一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教学实践等各层面。
3、每位教师对中心工作提意见和建议。向中心领导反映情况,或向中心领导和其他教师提意见和建议,商议解决重大问题。
四、会议纪律要求。
1、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及会议形式。
2、每位教师要有会议记录,认真做好会议内容记载。
3、每位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确实因公隐私不能参会需向中心主任请假。
4、会议期间不开小会,不干与会议无关的事。
5、提前十分钟参会,会议期间不会客,不随便出入,不干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若有议题要事先与有关领导沟通,不在会议上临时提议。
6、 会议召集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专职教师要充分酝酿有关事宜,形成初步决议,力争开短会,开好会, 提高会议质量。
五、此制度于2022年3月9日起施行,如需修改需由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文案;范梦茜 图片;周星昊
审核;吴剑锋 编辑;范梦茜